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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第三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维修基金拟资助设备公示
2021.08.09 8614

    为保障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和高效运转,促进开放共享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学校制订了《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[华师实设〔2019〕3 号]。经过对各单位提交的大型仪器维修申请从仪器的年平均使用机时、开放共享率、开放共享服务收入、大仪管理成效等指标进行评定,确定大仪开放共享维修基金资助比例,剩余部分依据成本分担原则由机组自付。

    现对本次维修基金拟资助3台(套)仪器设备进行公示,具体名单如下:

序号 设备名称 所在单位
1 飞行时间质谱仪 上海分子治疗与新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2 基质辅助激光解析飞行时间串联质谱

上海市绿色化学与化工过程绿色化重点实验室

3 光谱仪 荧光及薄膜透反射系统 纳光电集成与先进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

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于2021年8月16日(星期一)16:3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实验室与装备处反映。

联系人:洪家祺  

邮箱:jqhong@admin.ecnu.edu.cn

电话:54836195/62232092

 

实验室与装备处

2021年8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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