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2020年度第一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维修基金拟资助设备公示
- 2020.10.27 22764
为保障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和高效运转,促进开放共享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学校制订了《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[华师实设〔2019〕3 号]。经过对各单位提交的大型仪器维修申请从仪器的年平均使用机时、开放共享率、开放共享服务收入、大仪管理成效等指标进行评定,确定大仪开放共享维修基金资助比例,剩余部分依据成本分担原则由机组自付。
现对本次维修基金拟资助11台(套)仪器设备进行公示,具体名单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):
序号 |
设备名称 |
所在单位 |
1 |
台阶仪 |
纳光电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|
2 |
总有机碳分析仪 |
上海市城市化生态过程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 |
3 |
液质联用仪 |
上海分子治疗与新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|
4 |
元素分析仪 |
地理科学学院 |
5 |
荧光光谱仪 |
化学系 |
6 |
多光子单分子成像系统 |
化学系 |
7 |
场发射扫描电镜 |
上海市绿色化学与化工过程绿色化重点实验室 |
8 |
场发射透射电子显微镜 |
上海市绿色化学与化工过程绿色化重点实验室 |
9 |
差热热重分析仪 |
上海市绿色化学与化工过程绿色化重点实验室 |
10 |
固体核磁共振波谱仪 |
上海市绿色化学与化工过程绿色化重点实验室 |
11 |
热重仪 |
上海市绿色化学与化工过程绿色化重点实验室 |
如对上述公示的仪器设备有异议,请于2020年11月2日(星期一)16:3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。
联系人:洪家祺
电话:62232092/54345247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2020年10月27日
附件:《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[华师实设〔2019〕3 号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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