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2023年度第二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维修基金拟资助设备公示
- 2023.05.09 13553
为保障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和高效运转,促进开放共享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学校制定了《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)》[华师装备〔2023〕5 号]。针对各单位提交的大型仪器维修申请,学校从仪器的年平均使用机时、开放共享率、开放共享服务收入、大仪管理成效等指标进行评定,确定大仪开放共享维修基金资助比例,剩余部分依据成本分担原则由机组自付。
现对本次维修基金拟资助1台(套)仪器设备进行公示,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 |
设备名称 |
所在单位 |
1 |
光谱仪、荧光及薄膜透反射系统 |
纳光电集成与先进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|
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于2023年5月16日(星期二)16:3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实验室与装备处反映。
联系人:洪家祺、赵燕燕
邮箱:jqhong@admin.ecnu.edu.cn、yyzhao@bio.ecnu.edu.cn
电话:54836195/54836194
实验室与装备处
2023年5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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