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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基金(第一期)评审结果通知
2015.07.09 53657

 

各单位:

2015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基金(第一期)经过个人申请、单位审查、专家评审等流程,共有50个项目通过评审。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1)。所有通过评审的仪器明细可通过开放基金申请网站查询。

特别提醒如下:

1、通过审查的开放基金自付比例50%。例如专家评审金额为2000元,申请人需自付1000元,开放基金补贴1000元。

2、开放基金使用流程如下:

1)   从开放基金申请网站或设备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《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缴款单(有补贴)》(附件2

2)   至财务处缴费,留存IC卡结算清单作为缴款凭据

3)   IC卡结算清单和《缴款单》送至机组,使用仪器

4)   机组年底统一至设备处结算。

3、本次开放基金使用时间为一年,即日起至2016424日,过期补贴清零。

4、申请使用金额不能超过专家评审金额,评审金额可在开放基金网站查询。在审批额度范围内,申请人请根据实际需求酌情缴费,可分多次缴费,一年期满后,多余款项作废,不作退款处理。

5、开放基金专款专用,仅限于通过评审项目的仪器的使用,申请人不得随意修改申请使用的仪器。

6、开放基金仅限于通过评审项目本人使用,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,将取消后续开放基金申请资格。

7、受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,如有相关成果在国内外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,请注明受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资助,英文名为:Supported by large instruments Open Foundation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

咨询电话:  赵杭美54345247  

设备处

2015-4-23

附件12015年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基金(第一期)评审结果

附件2:《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缴款单(有补贴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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